谶·其十七

〔南北朝〕菩提达摩

说小何曾小,言流又不流。

草若除其首,三四继门修。

谶·其十七拼音版

谶chèn··其qí十shí七qī
说shuō小xiǎo何hé曾céng小xiǎo,言yán流liú又yòu不bù流liú。
草cǎo若ruò除chú其qí首shǒu,三sān四sì继jì门mén修xiū。

作者介绍

菩提达摩(?—536),南天竺人,禅宗西天第二十八祖,中国禅宗初祖。南朝梁时泛海至广州,与梁武帝论佛理不契,遂一苇渡江入魏,止嵩山少林寺面壁九年,传法于慧可。以“二入四行”为其禅法核心,被尊为东土初祖。菩提达摩最著名的十首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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