村居十四首·其九

〔清代〕汪琬

嵯岈怪石卧云烟,次第堪将甲乙镌。

嬴得太湖为下叶,一村邪许每欢然。

村居十四首·其九拼音版

村cūn居jū十shí四sì首shǒu··其qí九jiǔ
嵯cuó岈yá怪guài石shí卧wò云yún烟yān,次cì第dì堪kān将jiāng甲jiǎ乙yǐ镌juān。
嬴yíng得dé太tài湖hú为wèi下xià叶yè,一yī村cūn邪xié许xǔ每měi欢huān然rán。

作者介绍

汪琬(1624—1691),字苕文,号钝庵,晚号尧峰,人称尧峰先生,长洲(今江苏吴县)人。顺治进士,历任户部主事、刑部郎中等职。康熙时举博学鸿词科,授编修,参与修撰《明史》。以病辞归,隐居太湖尧峰山,专心著述。通经学,长于古文。与魏禧、侯方域齐名,号称“清初三大家”。著有《钝翁类稿》《尧峰文钞》等。汪琬最著名的十首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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