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纵囚论》是唐宋八大家欧阳修的一篇史论文章。文章评论唐太宗李世民的假释死刑囚犯,犯人被释归家后又全部按时返回,从而赦免他们的史实。
文章开门见山,从“信义行于君子,而刑戮施于小人”说起,定下全文基调。接着通过唐太宗纵放死囚的史实,用君子与小人相比较,论析指出唐太宗的做法有悖人情,违反法度,是沽名钓誉的一种手段。因此,作者认为唐太宗的做法不值得效法,而应该“尧舜三王之治,必本于人情”。文章据史立论,层层辨析,论证充分,结论高远,警醒人心。
信义行于君子,而刑戮施于小人。刑入于死者,乃罪大恶极,此又小人之尤甚者也。宁以义死,不苟幸生,而视死如归,此又君子之尤难者也。方唐太宗之六年,录大辟囚三百余人,纵使还家,约其自归以就死。是以君子之难能,期小人之尤者以必能也。其囚及期,而卒自归无后者。是君子之所难,而小人之所易也。此岂近于人情哉?
或曰:罪大恶极,诚小人矣;及施恩德以临之,可使变而为君子。盖恩德入人之深,而移人之速,有如是者矣。曰:太宗之为此,所以求此名也。然安知夫纵之去也,不意其必来以冀免,所以纵之乎?又安知夫被纵而去也,不意其自归而必获免,所以复来乎?夫意其必来而纵之,是上贼下之情也;意其必免而复来,是下贼上之心也。吾见上下交相贼以成此名也,乌有所谓施恩德与夫知信义者哉?不然,太宗施德于天下,于兹六年矣,不能使小人不为极恶大罪,而一日之恩,能使视死如归,而存信义。此又不通之论也!
然则何为而可?曰:纵而来归,杀之无赦。而又纵之,而又来,则可知为恩德之致尔。然此必无之事也。若夫纵而来归而赦之,可偶一为之尔。若屡为之,则杀人者皆不死。是可为天下之常法乎?不可为常者,其圣人之法乎?是以尧、舜、三王之治,必本于人情,不立异以为高,不逆情以干誉。
《纵囚论》是唐宋八大家欧阳修的一篇史论文章。文章评论唐太宗李世民的假释死刑囚犯,犯人被释归家后又全部按时返回,从而赦免他们的史实。
文章开门见山,从“信义行于君子,而刑戮施于小人”说起,定下全文基调。接着通过唐太宗纵放死囚的史实,用君子与小人相比较,论析指出唐太宗的做法有悖人情,违反法度,是沽名钓誉的一种手段。因此,作者认为唐太宗的做法不值得效法,而应该“尧舜三王之治,必本于人情”。文章据史立论,层层辨析,论证充分,结论高远,警醒人心。
唐太宗李世民,开创了历史上的“贞观之治”,经过主动消灭各地割据势力,虚心纳谏、在国内厉行节约、使百姓休养生息,使得社会出现了国泰民安的局面。为后来全盛的开元盛世奠定了重要的基础,将中国传统农业社会推向鼎盛时期。公元633年,李世民下令让将近400个囚犯回乡一年,等到来年秋收后再回到狱中受刑。这些犯人感激不已,等到第二年秋收后,所有犯人一个不差地全部归狱。李世民很是高兴,当场赦免了所有犯人。这就是著名的“四百囚徒归狱案”。
《纵囚论》就唐太宗纵囚一事提出了质疑,认为此事不足为训,并明确地提出了“三王之治,必本于人情,不立异以为高,不逆情以干誉”这一论点。这是一篇对传统见解进行辩驳的议论文。
对君子讲信义,对小人施刑罚。刑罚定成死罪,是罪恶到了顶点,这又是小人中最厉害的了。宁可为了信义而死,不愿苟且偷生,把死看得象回家一般,这又是君子中特别难以办到的。当唐太宗贞观六年的时候,选取犯死罪的囚犯三百多人,释放了让他们回家,并约定时间叫他们自动回来接受死刑;这是用君子难以做到的事,希望最坏的小人一定做到。那些囚犯到了期限,终于自己回来,竟没有一个失约的:这是君子难于做到的事,小人却轻而易举的做到了。这难道是近于人情的么。
有人说:“罪大恶极,的确是小人了;但是等到对他施加恩德,就可以使他变成君子。因为恩德进入人心很深,能很快改变人们的气质,所以出现了象这样的情况。”我说:“唐太宗之所以这样做,正是为了求得这种声誉啊。这样看来,哪里知道放囚犯回去,不是预料他们一定再回来以希望赦免,所以才释放他们呢又哪里知道被释放回来的囚犯,不是预料自动回来一定能够赦免,所以才再回来的呢料想囚犯一定回来才释放他们,这是上面揣摩下面的情意;料想上面一定赦免他们才再回来,这是下面揣摩上面的心思。我只见上面和下面互相揣摩来造成这种声誉,哪里有什么布施恩德和懂得信义呢如果不是这样,那么唐太宗向天下布施恩德,到这时已经六年了,还不能使小人不做罪大恶极的事;然而一天的恩德,却能使他们视死如归,保存信义,这又是讲不通的理论啊。”
既然这样,那么怎样做才好呢?我说:“释放了回来的,把他们杀掉而不赦免;然后再释放一批,他们又回来了,这样才能知道是布施恩德所造成的。然而这是一定不会有的事啊。至于释放了能够自动回来再加以赦免,只能够偶然试一试罢了;如果屡次这样做,那么杀人犯就都不会死了,这能够作为天下经常的法律么不能作为经常的法律,难道是圣人的法律么因此,尧,舜和三王治理天下,一定根据人情,不标新立异来显示高尚,不违背人情来求取名誉。”
六国破灭,非兵不利 ,战不善,弊在赂秦。赂秦而力亏,破灭之道也。
或曰:六国互丧,率赂秦耶?
曰:不赂者以赂者丧,盖失强援,不能独完。
故曰:弊在赂秦也。
秦以攻取之外,小则获邑,大则得城。较秦之所得,与战胜而得者,其实百倍;诸侯之所亡,与战败而亡者,其实亦百倍。则秦之所大欲,诸侯之所大患,固不在战矣。思厥先祖父,暴霜露,斩荆棘,以有尺寸之地。子孙视之不甚惜,举以予人,如弃草芥。今日割五城,明日割十城,然后得一夕安寝。起视四境,而秦兵又至矣。然则诸侯之地有限,暴秦之欲无厌,奉之弥繁,侵之愈急。故不战而强弱胜负已判矣。至于颠覆,理固宜然。
古人云:“以地事秦,犹抱薪救火,薪不尽,火不灭。”此言得之。
齐人未尝赂秦,终继五国迁灭,何哉?与嬴而不助五国也。五国既丧,齐亦不免矣。燕赵之君,始有远略,能守其土,义不赂秦。是故燕虽小国而后亡,斯用兵之效也。至丹以荆卿为计,始速祸焉。赵尝五战于秦,二败而三胜。后秦击赵者再,李牧连却之。洎牧以谗诛,邯郸为郡,惜其用武而不终也。且燕赵处秦革灭殆尽之际,可谓智力孤危,战败而亡,诚不得已。向使三国各爱其地,齐人勿附于秦,刺客不行,良将犹在,则胜负之数,存亡之理,当与秦相较,或未易量。
呜呼!以赂秦之地,封天下之谋臣,以事秦之心,礼天下之奇才,并力西向,则吾恐秦人食之不得下咽也。悲夫!有如此之势,而为秦人积威之所劫,日削月割,以趋于亡。为国者无使为积威之所劫哉!
夫六国与秦皆诸侯,其势弱于秦,而犹有可以不赂而胜之之势。苟以天下之大,下而从六国破亡之故事,是又在六国下矣。
十年春,齐师伐我。公将战,曹刿请见。其乡人曰:“肉食者谋之,又何间焉?”刿曰:“肉食者鄙,未能远谋。”乃入见。
问:“何以战?”公曰:“衣食所安,弗敢专也,必以分人。”对曰:“小惠未遍,民弗从也。”公曰:“牺牲玉帛,弗敢加也,必以信。”对曰:“小信未孚,神弗福也。”公曰:“小大之狱,虽不能察,必以情。”对曰:“忠之属也。可以一战。战则请从。”
公与之乘,战于长勺。公将鼓之。刿曰:“未可。”齐人三鼓。刿曰:“可矣。”齐师败绩。公将驰之。刿曰:“未可。”下视其辙,登轼而望之,曰:“可矣。”遂逐齐师。
既克,公问其故。对曰:“夫战,勇气也。一鼓作气,再而衰,三而竭。彼竭我盈,故克之。夫大国,难测也,惧有伏焉。吾视其辙乱,望其旗靡,故逐之。”
史称华佗以恃能厌事,为曹公所怒。荀文若请曰:“佗术实工,人命系焉,宜议能以宥。”
曹公曰:“忧天下无此鼠辈邪!”
遂考竟佗。至仓舒病且死,见医不能生,始有悔之之叹。嗟乎!以操之明略见几,然犹轻杀材能如是。文若之智力地望,以的然之理攻之,然犹不能返其恚。执柄者之恚,真可畏诸,亦可慎诸。
原夫史氏之书于册也,是使后之人宽能者之刑,纳贤者之谕,而惩暴者之轻杀。故自恃能至有悔,悉书焉。后之惑者,复用是为口实。悲哉!夫贤能不能无过,苟置于理矣,或必有宽之之请。彼壬人皆曰:“忧天下无材邪!”
曾不知悔之日,方痛材之不可多也。或必有惜之之叹。彼壬人皆曰:“譬彼死矣,将若何?”
曾不知悔之日,方痛生之不可再也。可不谓大哀乎?
夫以佗之不宜杀,昭昭然不可言也。独病夫史书之义,是将推此而广耳。吾观自曹魏以来,执死生之柄者,用一恚而杀材能众矣。又焉用书佗之事为?呜呼!前事之不忘,期有劝且惩也。而暴者复借口以快意。孙权则曰:“曹孟德杀孔文举矣,孤于虞翻何如?”
而孔融亦以应泰山杀孝廉自譬。仲谋近霸者,文举有高名,犹以可惩为故事,矧他人哉?
尧、舜、禹、汤、文、武、成、康之际,何其爱民之深,忧民之切,而待天下以君子长者之道也。有一善,从而赏之,又从而咏歌嗟叹之,所以乐其始而勉其终。有一不善,从而罚之,又从而哀矜惩创之,所以弃其旧而开其新。故其吁俞之声,欢休惨戚,见于虞夏商周之书。成康既没,穆王立,而周道始衰,然犹命其臣吕侯,而告之以祥刑。其言忧而不伤,威而不怒,慈爱而能断,恻然有哀怜无辜之心,故孔子犹有取焉。
《传》曰:“赏疑从与,所以广恩也;罚疑从去,所以慎刑也。”当尧之时,皋陶为士。将杀人,皋陶曰“杀之”三,尧曰“宥之”三。故天下畏皋陶执法之坚,而乐尧用刑之宽。四岳曰“鲧可用”,尧曰“不可,鲧方命圮族”,既而曰:“试之”。何尧之不听皋陶之杀人,而从四岳之用鲧也?然则圣人之意,盖亦可见矣。《书》曰:“罪疑惟轻,功疑惟重。与其杀不辜,宁失不经。”呜呼,尽之矣。
可以赏,可以无赏,赏之过乎仁;可以罚,可以无罚,罚之过乎义。过乎仁,不失为君子;过乎义,则流而入于忍人。故仁可过也,义不可过也。古者赏不以爵禄,刑不以刀锯。赏之以爵禄,是赏之道行于爵禄之所加,而不行于爵禄之所不加也。刑之以刀锯,是刑之威施于刀锯之所及,而不施于刀锯之所不及也。先王知天下之善不胜赏,而爵禄不足以劝也;知天下之恶不胜刑,而刀锯不足以裁也。是故疑则举而归之于仁,以君子长者之道待天下,使天下相率而归于君子长者之道。故曰:忠厚之至也。
《诗》曰:“君子如祉,乱庶遄已。君子如怒,乱庶遄沮。”夫君子之已乱,岂有异术哉?时其喜怒,而无失乎仁而已矣。《春秋》之义,立法贵严,而责人贵宽。因其褒贬义,以制赏罚,亦忠厚之至也。
事有必至,理有固然。惟天下之静者,乃能见微而知著。月晕而风,础润而雨,人人知之。人事之推移,理势之相因,其疏阔而难知,变化而不可测者,孰与天地阴阳之事。而贤者有不知,其故何也?好恶乱其中,而利害夺其外也!
昔者,山巨源见王衍曰:“误天下苍生者,必此人也!”郭汾阳见卢杞曰:“此人得志。吾子孙无遗类矣!”自今而言之,其理固有可见者。以吾观之,王衍之为人,容貌言语,固有以欺世而盗名者。然不忮不求,与物浮沉。使晋无惠帝,仅得中主,虽衍百千,何从而乱天下乎?卢杞之奸,固足以败国。然而不学无文,容貌不足以动人,言语不足以眩世,非德宗之鄙暗,亦何从而用之?由是言之,二公之料二子,亦容有未必然也!
今有人,口诵孔、老之言,身履夷、齐之行,收召好名之士、不得志之人,相与造作言语,私立名字,以为颜渊、孟轲复出,而阴贼险狠,与人异趣。是王衍、卢杞合而为一人也。其祸岂可胜言哉?夫面垢不忘洗,衣垢不忘浣。此人之至情也。今也不然,衣臣虏之衣。食犬彘之食,囚首丧面,而谈诗书,此岂其情也哉?凡事之不近人情者,鲜不为大奸慝,竖刁、易牙、开方是也。以盖世之名,而济其未形之患。虽有愿治之主,好贤之相,犹将举而用之。则其为天下患,必然而无疑者,非特二子之比也。
孙子曰:“善用兵者,无赫赫之功。”使斯人而不用也,则吾言为过,而斯人有不遇之叹。孰知祸之至于此哉?不然。天下将被其祸,而吾获知言之名,悲夫!
论者以窃符为信陵君之罪,余以为此未足以罪信陵也。夫强秦之暴亟矣,今悉兵以临赵,赵必亡。赵,魏之障也。赵亡,则魏且为之后。赵、魏,又楚、燕、齐诸国之障也,赵、魏亡,则楚、燕、齐诸国为之后。天下之势,未有岌岌于此者也。故救赵者,亦以救魏;救一国者,亦以救六国也。窃魏之符以纾魏之患,借一国之师以分六国之灾,夫奚不可者?
然则信陵果无罪乎?曰:又不然也。余所诛者,信陵君之心也。
信陵一公子耳,魏固有王也。赵不请救于王,而谆谆焉请救于信陵,是赵知有信陵,不知有王也。平原君以婚姻激信陵,而信陵亦自以婚姻之故,欲急救赵,是信陵知有婚姻,不知有王也。其窃符也,非为魏也,非为六国也,为赵焉耳。非为赵也,为一平原君耳。使祸不在赵,而在他国,则虽撤魏之障,撤六国之障,信陵亦必不救。使赵无平原,而平原亦非信陵之姻戚,虽赵亡,信陵亦必不救。则是赵王与社稷之轻重,不能当一平原公子,而魏之兵甲所恃以固其社稷者,只以供信陵君一姻戚之用。幸而战胜,可也,不幸战不胜,为虏于秦,是倾魏国数百年社稷以殉姻戚,吾不知信陵何以谢魏王也。
夫窃符之计,盖出于侯生,而如姬成之也。侯生教公子以窃符,如姬为公子窃符于王之卧内,是二人亦知有信陵,不知有王也。余以为信陵之自为计,曷若以唇齿之势激谏于王,不听,则以其欲死秦师者而死于魏王之前,王必悟矣。侯生为信陵计,曷若见魏王而说之救赵,不听,则以其欲死信陵君者而死于魏王之前,王亦必悟矣。如姬有意于报信陵,曷若乘王之隙而日夜劝之救,不听,则以其欲为公子死者而死于魏王之前,王亦必悟矣。如此,则信陵君不负魏,亦不负赵;二人不负王,亦不负信陵君。何为计不出此?信陵知有婚姻之赵,不知有王。内则幸姬,外则邻国,贱则夷门野人,又皆知有公子,不知有王。则是魏仅有一孤王耳。
呜呼!自世之衰,人皆习于背公死党之行而忘守节奉公之道,有重相而无威君,有私仇而无义愤,如秦人知有穰侯,不知有秦王,虞卿知有布衣之交,不知有赵王,盖君若赘旒久矣。由此言之,信陵之罪,固不专系乎符之窃不窃也。其为魏也,为六国也,纵窃符犹可。其为赵也,为一亲戚也,纵求符于王,而公然得之,亦罪也。
虽然,魏王亦不得无罪也。兵符藏于卧内,信陵亦安得窃之?信陵不忌魏王,而径请之如姬,其素窥魏王之疏也;如姬不忌魏王,而敢于窃符,其素恃魏王之宠也。木朽而蛀生之矣。古者人君持权于上,而内外莫敢不肃。则信陵安得树私交于赵?赵安得私请救于信陵?如姬安得衔信陵之恩?信陵安得卖恩于如姬?履霜之渐,岂一朝一夕也哉!由此言之,不特众人不知有王,王亦自为赘旒也。
故信陵君可以为人臣植党之戒,魏王可以为人君失权之戒。《春秋》书葬原仲、翚帅师。嗟夫!圣人之为虑深矣!
春秋之末,至于战国,诸侯卿相,皆争养士自谋。其谋夫说客,谈天雕龙,坚白同异之流,下至击剑扛鼎,鸡鸣狗盗之徒,莫不宾礼。靡衣玉食,以馆于上者,不可胜数。越王勾践有君子六千人,魏无忌、齐田文、赵胜、黄歇、吕不韦皆有客三千人,而田文招致任侠奸人六万家于薛,齐稷下谈者亦千人,魏文侯、燕昭王、太子丹,皆致客无数,下至秦、汉之间,张耳、陈余号多士,宾客厮养皆天下俊杰,而田横亦有士五百人。其略见于传记者如此。度其余当倍官吏而半农夫也。此皆奸民蠹国者,民何以支而国何以堪乎?
苏子曰:此先王之所不能免也。国之有奸,犹鸟兽之有鸷猛,昆虫之有毒螫也。区处条理,使各安其处,则有之矣;锄而尽去之,则无是道也。吾考之世变,知六国之所以久存,而秦之所以速亡者,盖出于此,不可不察也。
夫智、勇、辩、力,此四者皆天民之秀杰也,类不能恶衣食以养人,皆役人以自养也。故先王分天下之富贵与此四者共之。此四者不失职,则民靖矣。四者虽异,先王因俗设法,使出于一:三代以上出于学,战国至秦出于客,汉以后出于郡县,魏晋以来出于九品中正,隋、唐至今出于科举。虽不尽然,取其多者论之。六国之君虐用其民,不减始皇二世,然当是时百姓无一叛者;以凡民之秀杰者,多以客养之,不失职也。其力耕以奉上,皆椎鲁无能为者,虽欲怨叛,而莫为之先,此其所以少安而不即亡也。
始皇初欲逐客,用李斯之言而止;既并天下,则以客为无用。于是任法而不任人,谓民可以恃法而治,谓吏不必才,取能守吾法而已。故堕名城,杀豪杰,民之秀异者散而归田亩,向之食于四公子、吕不韦之徒者,皆安归哉?不知其槁项黄馘以老死于布褐乎?亦将辍耕太息以俟时也?秦之乱虽成于二世,然使始皇知畏此四人者,使不失职,秦之亡不至若是其速也。纵百万虎狼于山林而饥渴之,不知其将噬人。世以始皇为智,吾不信也。
楚汉之祸,生民尽矣,豪杰宜无几;而代相陈豨过赵从车千乘,萧、曹为政,莫之禁也。至文、景、武之世,法令至密,然吴濞、淮南、梁王、魏其、武安之流,皆争致宾客,世主不问也。岂惩秦之祸,以谓爵禄不能尽縻天下士,故少宽之,使得或出于此也邪?
若夫先王之政则不然,曰:“君子学道则爱人,小人学道则易使也。”
呜呼,此岂秦汉之所及也哉?
奉书,辱示以政理之说及刘梦得书,往复甚善。类非今之长人者之志,不惟充赋税养禄秩足己而已,独以富庶且教为大任。甚盛甚盛。
孔子曰:“吾与回言终日,不违如愚。”然则蒙者固难晓,必劳申谕,乃得悦服。用是尚有一疑焉。兄所言免贫病者而不益富者税,此诚当也。乘理政之后,固非若此不可;不幸乘弊政之后,其可尔耶?夫弊政之大,莫若贿赂行而征赋乱。苟然,则贫者无赀以求于吏,所谓有贫之实,而不得贫之名;富者操其赢以市于吏,则无富之名,而有富之实。贫者愈困饿死亡而莫之省,富者愈恣横侈泰而无所忌。兄若所遇如是,则将信其故乎?是不可惧挠人而终不问也,固必问其实。问其实,则贫者固免,而富者固增赋矣,安得持一定之论哉?若曰止免贫者而富者不问,则侥幸者众,皆挟重利以邀,贫者犹若不免焉。若曰检富者惧不得实,而不可增焉,则贫者亦不得实,不可免矣。若皆得实,而故纵以为不均,何哉?孔子曰:“不患寡而患不均,不患贫而患不安。”今富者税益少,贫者不免于捃拾以输县官,其为不均大矣。然非唯此而已,必将服役而奴使之,多与之田而取其半,或乃出其一而收其二三。主上思人之劳苦,或减除其税,则富者因户独免,而贫者以受役,卒输其二三与半焉。是泽不下流,而人无所告诉,其为不安亦大矣。夫如是,不一定经界核名实,而姑重改作,其可理乎?
夫富室,贫之母也,诚不可破坏。然使其太幸而役于下,则又不可。兄云惧富人流为工商浮窳,盖甚急而不均,则有此尔。若富者虽益赋,而其实输当其十一,犹足安其堵,虽驱之不肯易也。检之逾精,则下逾巧。诚如兄之言。管子亦不欲以民产为征,故有“杀畜伐木”之说。今若非市井之征,则舍其产而唯丁田之问,推以诚质,示以恩惠,严责吏以法,如所陈一社一村之制,递以信相考,安有不得其实?不得其实,则一社一村之制亦不可行矣。是故乘弊政必须一定制,而后兄之说乃得行焉。蒙之所见,及此而已。永州以僻隅,少知人事。兄之所代者谁耶?理欤,弊欤?理,则其说行矣;若其弊也,蒙之说其在可用之数乎?
因南人来,重晓之。其他皆善,愚不足以议,愿同梦得之云者。兄通《春秋》,取圣人大中之法以为理。饶之理,小也,不足费其虑。无所论刺,故独举均赋之事,以求往复而除其惑焉。不习吏职而强言之,宜为长者所笑弄。然不如是,则无以来至当之言,盖明而教之,君子所以开后学也。
又闻兄之莅政三日,举韩宣英以代己。宣英达识多闻,而习于事,宜当贤者类举。今负罪屏弃,凡人不敢称道其善,况又闻于大君以二千石荐之哉!是乃希世拔俗,果于直道,斯古人之所难,而兄行之。宗元与宣英同罪,皆世所背驰者也,兄一举而德皆及焉。祁大夫不见叔向,今而预知斯举,下走之大过矣。书虽多,言不足导意,故止于此。不宣。宗元再拜。
《兰亭》虽真行书之宗,然不必一笔一画为准,譬如周公、孔子不能无小过,过而不害其聪明睿圣,所以为圣人。不善学者,即圣人之过处而学之,故蔽于一曲。今世学《兰亭》者,多此也。鲁之闭门者曰:“吾将以吾之不可,学柳下惠之可。”可以学书矣。
王氏书法,以为如锥画沙,如印印泥,盖言锋藏笔中,意在笔前耳。承学之人更用《兰亭》“永”字以开字中眼目,能使学家多拘忌,成一种俗气。要之右军二言,群言之长也。
东坡先生云:“大字难于结密而无间,小字难于宽绰而有余。”如《东方朔画像赞》《乐毅论》《兰亭禊事诗叙》。先秦古器,科斗文字,结密而无间,如焦山崩崖《瘗鹤铭》、永州摩崖《中兴颂》、《李斯峄山刻》秦始皇及二世皇帝诏。近世兼二美,如杨少师之正书行草,徐常侍之小篆。此虽难为俗学者言,要归毕竟如此。如人眩时,五色无主,及其神澄意定,青黄皂白,亦自粲然。学书时时临摹,可得形似。大要多取古书细看,令入神,乃到妙处。唯用心不杂,乃是入神要路。
学书端正,则窘于法度;侧笔取妍,往往工左而病右。古人作《兰亭序》《孔子庙堂碑》,皆作一淡墨本,盖见古人用笔,回腕余势。若深墨本,但得笔中意耳。今人但见深墨本收书锋芒,故以旧笔临仿,不知前辈书初亦有锋锷,此不传之妙也。
心能转腕,手能转笔,书字便如人意。古人工书无他异,但能用笔耳。
草书妙处,须学者自得,然学久乃当知之。墨池笔冢,非传者妄也。
凡书要拙多于巧。近世少年作字,如新妇子妆梳,百种点缀,终无烈妇态也。
学书须要胸中有道义,又广之以圣哲之学,书乃可贵。若其灵府无程,政使笔墨不减元常、逸少,只是俗人耳。余尝言,士大夫处世可以百为,唯不可俗,俗便不可医也。
字中有笔,如禅家句中有眼,直须具此眼者,乃能知之。凡学书,欲先学用笔。用笔之法,欲双钩回腕,掌虚指实,以无名指倚笔,则有力。古人学书不尽临摹,张古人书于壁间,观之入神,则下笔时随人意。学字既成,且养于心中无俗气,然后可以作,示人为楷式。凡作字须熟观魏、晋人书,会之于心,自得古人笔法也。欲学草书,须精真书,知下笔向背,则识草书法,不难工矣。
肥字须要有骨,瘦字须要有肉。古人学书,学其二处,今人学书,肥瘦皆病,又常偏得其人丑恶处,如今人作颜体,乃其可慨然者。
楷法欲如快马入阵,草法欲左规右矩,此古人妙处也。书字虽工拙在人,要须年高手硬,心意闲澹,乃入微耳。
取之以仁义,守之以仁义者,周也。取之以诈力,守之以诈力者,秦也。以秦之所以取取之,以周之所以守守之者,汉也。仁义诈力杂用以取天下者,此孔明之所以失也。
曹操因衰乘危,得逞其奸,孔明耻之,欲信大义于天下。当此时,曹公威震四海,东据许、兖,南牧荆、豫,孔明之恃以胜之者,独以其区区之忠信,有以激天下之心耳。夫天下廉隅节概慷慨死义之士,固非心服曹氏也,特以威劫而强臣之,闻孔明之风,宜其千里之外有响应者,如此则虽无措足之地而天下固为之用矣。且夫杀一不辜而得天下,有所不为,而后天下忠臣义士乐为之死。刘表之丧,先主在荆州,孔明欲袭杀其孤,先主不忍也。其后刘璋以好逆之至蜀,不数月,扼其吭,拊其背,而夺之国。此其与曹操异者几希矣。曹、刘之不敌,天下之所共知也。言兵不若曹操之多,言地不若曹操之广,言战不若曹操之能,而有以一胜之者,区区之忠信也。孔明迁刘璋,既已失天下义士之望,乃始治兵振旅,为仁义之师,东向长驱,而欲天下响应,盖亦难矣。
曹操既死,子丕代立,当此之时,可以计破也。何者?操之临终,召丕而属之植,未尝不以谭、尚为戒也。而丕与植,终于相残如此。此其父子兄弟且为寇仇,而况能以得天下英雄之心哉!此有可间之势,不过捐数十万金,使其大臣骨肉内自相残,然后举兵而伐之,此高祖所以灭项籍也。孔明既不能全其信义,以服天下之心,又不能奋其智谋,以绝曹氏之手足,宜其屡战而屡却哉!
故夫敌有可间之势而不间者,汤、武行之为大义,非汤、武而行之为失机。此仁人君子之大患也。吕温以为孔明承桓、灵之后,不可强民以思汉,欲其播告天下之民,且曰“曹氏利汝吾事之,害汝吾诛之。”不知蜀之与魏,果有以大过之乎!苟无以大过之,而又决不能事魏,则天下安肯以空言竦动哉?呜呼!此书生之论,可言而不可用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