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刑赏忠厚之至论》是宋代文学家苏轼在宋仁宗嘉祐二年(1057)应礼部试而写的文章。文章以忠厚立论,援引古仁者施行刑赏以忠厚为本的范例,阐发了儒家的仁政思想。全文文辞简练而平易晓畅,结构严谨,说理透彻。主考官欧阳修认为此文脱尽五代宋初以来的浮靡艰涩之风,十分赏识,曾说“读轼书不觉汗出,快哉!老夫当避此人,放出一头地”。
刑赏忠厚之至论
尧、舜、禹、汤、文、武、成、康之际,何其爱民之深,忧民之切,而待天下以君子长者之道也。有一善,从而赏之,又从而咏歌嗟叹之,所以乐其始而勉其终。有一不善,从而罚之,又从而哀矜惩创之,所以弃其旧而开其新。故其吁俞之声,欢休惨戚,见于虞夏商周之书。成康既没,穆王立,而周道始衰,然犹命其臣吕侯,而告之以祥刑。其言忧而不伤,威而不怒,慈爱而能断,恻然有哀怜无辜之心,故孔子犹有取焉。
《传》曰:“赏疑从与,所以广恩也;罚疑从去,所以慎刑也。”当尧之时,皋陶为士。将杀人,皋陶曰“杀之”三,尧曰“宥之”三。故天下畏皋陶执法之坚,而乐尧用刑之宽。四岳曰“鲧可用”,尧曰“不可,鲧方命圮族”,既而曰:“试之”。何尧之不听皋陶之杀人,而从四岳之用鲧也?然则圣人之意,盖亦可见矣。《书》曰:“罪疑惟轻,功疑惟重。与其杀不辜,宁失不经。”呜呼,尽之矣。
可以赏,可以无赏,赏之过乎仁;可以罚,可以无罚,罚之过乎义。过乎仁,不失为君子;过乎义,则流而入于忍人。故仁可过也,义不可过也。古者赏不以爵禄,刑不以刀锯。赏之以爵禄,是赏之道行于爵禄之所加,而不行于爵禄之所不加也。刑之以刀锯,是刑之威施于刀锯之所及,而不施于刀锯之所不及也。先王知天下之善不胜赏,而爵禄不足以劝也;知天下之恶不胜刑,而刀锯不足以裁也。是故疑则举而归之于仁,以君子长者之道待天下,使天下相率而归于君子长者之道。故曰:忠厚之至也。
《诗》曰:“君子如祉,乱庶遄已。君子如怒,乱庶遄沮。”夫君子之已乱,岂有异术哉?时其喜怒,而无失乎仁而已矣。《春秋》之义,立法贵严,而责人贵宽。因其褒贬义,以制赏罚,亦忠厚之至也。
作品简介
创作背景
《刑赏忠厚之至论》这是宋仁宗嘉祐二年(1057)苏轼参加礼部进士考试时创作的文章。宋代王安石执政后,立即对取士制度进行改革,废止了考诗赋,而改用经义,以发表政治见解的时务策作为考试的主要内容,以便选拔一些通经致用的人才,为变法服务。这种政论性文体称为策论。策论大多要求考生就一些问题展开论述,即论证某项国家政策或对策的可行性与合理性,侧重于考查考生解决问题的能力。“刑赏忠厚之至论”就是宋嘉祐二年礼部进士考试策论的题目。
翻译注释
翻译
唐尧、虞舜、夏禹、商汤、周文王、周武王、周成王、周康王的时候,他们是多么地深爱着百姓、深切地替百姓担忧,而且用君子长者的态度来对待天下人。有人做了一件好事,奖赏他之余,又用歌曲赞美他,为他有一个好开始而高兴,并勉励他坚持到底;有人做了一件不好的事,处罚他之余,又哀怜同情他,希望他抛弃错误而开始新生。欢喜和忧伤的感情,同意和不同意的声音,见于虞、夏、商、周的历史书籍里。成王、康王死后,穆王继承王位,周朝的王道便开始衰落。然而穆王还是吩咐大臣吕侯,告诫他使用“祥刑”。他说的话忧愁却不悲伤,威严却不愤怒,慈爱而能决断,有哀怜无罪者的好心肠。因此,孔子把这篇《吕刑》选进《尚书》里。
古书上说,“奖赏时如有可疑者应该照样留在应赏之列,为的是推广恩泽;处罚时遇有可疑者则从应罚之列除去,”为的是谨慎地使用刑法。尧当政时,皋陶是掌管刑法的官。要处死一个人,皋陶三次说当杀,尧帝却一连三次说应当宽恕。所以天下人都害怕皋陶执法坚决,而赞美帝尧用刑宽大。四岳建议:“鲧可以任用。”尧说“不可!鲧违抗命令,毁谤同族。”过后,他还是说“试用一下吧。”为什么尧不听从皋陶处死犯人的主张,却听从四岳任用鲧的建议呢?那么圣人的心意,从这里可以看出来了。《尚书》说:“罪行轻重有可疑时,宁可从轻处置;功劳大小有疑处,宁可从重奖赏。与其错杀无辜的人,宁可犯执法失误的过失。”唉!这句话完全表现出忠厚之意。
可以赏也可以不赏时,赏就过于仁慈了;可以罚也可以不罚时,罚就超出义法了。过于仁慈,还不失为一个君子;超出义法,就流为残忍了。所以,仁慈可以超过,义法是不可超过的。古人奖赏不用爵位和俸禄,刑罚不用刀锯。用爵位、俸禄行赏,只对能得到爵位、俸禄的人起作用,不能影响不能得到爵位和俸禄的人。用刀锯作刑具,只对受这种刑的人起作用,对不受这种刑的人不起作用。古代君主知道天下的善行是赏不完的,不能都用爵位俸禄来奖赏;也知道天下的罪恶是罚不完的,不能都用刀锯来制裁。所以当赏罚有疑问时,就以仁爱之心对待。用君子长者的宽厚仁慈对待天下人,使天下人都相继回到君子长者的忠厚仁爱之道上来,所以说这就是赏罚忠厚到了极点啊!
《诗经》说:“君子如果高兴纳谏,祸乱就会快速止息;君子如果怒斥谗言,祸乱也会快速止息。”君子止息祸乱,难道有异术吗?他不过是适时地控制自己的喜怒,不偏离仁慈宽大的原则罢了。《春秋》的大义是,立法贵严,责人贵宽。根据它的褒贬原则来制定赏罚制度,这也是忠厚之至啊!
注释
(1)刑赏忠厚之至:出自《尚书·大禹谟》伪孔安国的注文:“刑疑付轻,赏疑从众,忠厚之至。”
(2)哀矜惩创:怜惜惩戒。
(3)吁俞:惊叹应答。俞,表示应允。
(4)欢休:和善也。
(5)惨戚:悲哀也。
(6)虞夏商周之书:指《尚书》,分《虞书》《夏书》《商书》《周书》四部分。
(7)吕侯:人名,一作甫侯,周穆王之臣,为司寇。周穆王用其言论作刑法。
(8)祥刑:谨慎使用刑罚。
(9)赏疑从与:言与赏而疑,则宁可与之。
(10)罚疑从去:言当罚而疑,则宁可去之。
(11)皋陶:古代传说中的人物。传说他是中国上古黄帝的长子少昊的后裔。
(12)士:狱官也。
(13)宥:宽恕,饶恕。
(14)四岳:唐尧之臣,羲和之四子也,分掌四方之诸侯。一说为一人名。
(15)鲧:尧的臣子,传说乃大禹的父亲。
(16)方命:一作“放命”,即弃命。一说逆名也。
(17)圮族:即“毁族”。一说犹言败类也。
(18)《书》:指《尚书》。以下引文出自《尚书·大诰》。
(19)宁失不经:宁可犯不守成法办事的错误。一说宁愿承担失刑的罪责。不经,不守成法。一说谓非常之罪。
(20)忍人:谓性情狠戾之人也。
(21)是赏之道行于爵禄之所加:这样,奖赏的作用只落到能得到爵位和俸禄的人身上。
(22)疑:指赏罚不能确定。
(23)《诗》:指《诗经》。以下引文出自《诗经·小雅·巧言》。
(24)祉:福,引申为喜欢。
(25)遄:快,迅速。
(26)沮:停止。
(27)已乱:制止祸乱。
(28)怒:指听到谗言发怒。
(29)春秋:孔子修订的鲁国编年史。
(30)因其褒贬义:指根据《春秋》褒善贬恶的原则。
全文拼音版
作者介绍
相关推荐
曹刿论战
十年春,齐师伐我。公将战,曹刿请见。其乡人曰:“肉食者谋之,又何间焉?”刿曰:“肉食者鄙,未能远谋。”乃入见。
问:“何以战?”公曰:“衣食所安,弗敢专也,必以分人。”对曰:“小惠未遍,民弗从也。”公曰:“牺牲玉帛,弗敢加也,必以信。”对曰:“小信未孚,神弗福也。”公曰:“小大之狱,虽不能察,必以情。”对曰:“忠之属也。可以一战。战则请从。”
公与之乘,战于长勺。公将鼓之。刿曰:“未可。”齐人三鼓。刿曰:“可矣。”齐师败绩。公将驰之。刿曰:“未可。”下视其辙,登轼而望之,曰:“可矣。”遂逐齐师。
既克,公问其故。对曰:“夫战,勇气也。一鼓作气,再而衰,三而竭。彼竭我盈,故克之。夫大国,难测也,惧有伏焉。吾视其辙乱,望其旗靡,故逐之。”
管仲论
管仲相桓公,霸诸侯,攘夷狄,终其身齐国富强,诸侯不叛。管仲死,竖刁、易牙、开方用,桓公薨于乱,五公子争立,其祸蔓延,讫简公,齐无宁岁。
夫功之成,非成于成之日,盖必有所由起;祸之作,不作于作之日,亦必有所由兆。故齐之治也,吾不曰管仲,而曰鲍叔;及其乱也,吾不曰竖刁、易牙、开方,而曰管仲。何则?竖刁、易牙、开方三子,彼固乱人国者,顾其用之者,桓公也。夫有舜而后知放四凶,有仲尼而后知去少正卯。彼桓公何人也?顾其使桓公得用三子者,管仲也。仲之疾也,公问之相。当是时也,吾以仲且举天下之贤者以对。而其言乃不过曰竖刁、易牙、开方三子非人情,不可近而已。
呜呼!仲以为桓公果能不用三子矣乎?仲与桓公处几年矣,亦知桓公之为人矣乎?桓公声不绝于耳,色不绝于目,而非三子者则无以遂其欲。彼其初之所以不用者,徒以有仲焉耳。一日无仲,则三子者可以弹冠而相庆矣。仲以为将死之言可以絷桓公之手足耶?夫齐国不患有三子,而患无仲。有仲,则三子者,三匹夫耳。不然,天下岂少三子之徒?虽桓公幸而听仲,诛此三人,而其余者,仲能悉数而去之耶?呜呼!仲可谓不知本者矣!因桓公之问,举天下之贤者以自代,则仲虽死,而齐国未为无仲也。夫何患?三子者不言可也。
五伯莫盛于桓、文,文公之才,不过桓公,其臣又皆不及仲;灵公之虐,不如孝公之宽厚。文公死,诸侯不敢叛晋,晋袭文公之余威,得为诸侯之盟主者百有余年。何者?其君虽不肖,而尚有老成人焉。桓公之薨也,一乱涂地,无惑也,彼独恃一管仲,而仲则死矣。
夫天下未尝无贤者,盖有有臣而无君者矣。桓公在焉,而曰天下不复有管仲者,吾不信也。仲之书有记其将死,论鲍叔、宾胥无之为人,且各疏其短,是其心以为数子者皆不足以托国,而又逆知其将死,则其书诞谩不足信也。吾观史䲡以不能进蘧伯玉而退弥子瑕,故有身后之谏;萧何且死,举曹参以自代。大臣之用心,固宜如此也。夫国以一人兴,以一人亡,贤者不悲其身之死,而忧其国之衰,故必复有贤者而后可以死。彼管仲者,何以死哉?
论佛骨表
臣某言:伏以佛者,夷狄之一法耳,自后汉时流入中国,上古未尝有也。昔者黄帝在位百年,年百一十岁;少昊在位八十年,年百岁;颛顼在位七十九年,年九十八岁;帝喾在位七十年,年百五岁;帝尧在位九十八年,年百一十八岁;帝舜及禹,年皆百岁。此时天下太平,百姓安乐寿考,然而中国未有佛也。其后殷汤亦年百岁,汤孙太戊在位七十五年,武丁在位五十九年,书史不言其年寿所极,推其年数,盖亦俱不减百岁。周文王年九十七岁,武王年九十三岁,穆王在位百年。此时佛法亦未入中国,非因事佛而致然也。
汉明帝时,始有佛法,明帝在位,才十八年耳。其后乱亡相继,运祚不长。宋、齐、梁、陈、元魏已下,事佛渐谨,年代尤促,惟梁武帝在位四十八年,前后三度舍身施佛,宗庙之祭,不用牲牢,昼日一食,止于菜果,其后竟为侯景所逼,饿死台城,国亦寻灭。事佛求福,乃更得祸。由此观之,佛不足事,亦可知矣。
高祖始受隋禅,则议除之。当时群臣材识不远,不能深知先王之道,古今之宜,推阐圣明,以救斯弊,其事遂止,臣常恨焉。伏维睿圣文武皇帝陛下,神圣英武,数千百年已来,未有伦比。即位之初,即不许度人为僧尼道士,又不许创立寺观。臣常以为高祖之志,必行于陛下之手,今纵未能即行,岂可恣之转令盛也?
今闻陛下令群僧迎佛骨于凤翔,御楼以观,舁入大内,又令诸寺递迎供养。臣虽至愚,必知陛下不惑于佛,作此崇奉,以祈福祥也。直以年丰人乐,徇人之心,为京都士庶设诡异之观,戏玩之具耳。安有圣明若此,而肯信此等事哉!然百姓愚冥,易惑难晓,苟见陛下如此,将谓真心事佛,皆云:“天子大圣,犹一心敬信;百姓何人,岂合更惜身命!”焚顶烧指,百十为群,解衣散钱,自朝至暮,转相仿效,惟恐后时,老少奔波,弃其业次。若不即加禁遏,更历诸寺,必有断臂脔身以为供养者。伤风败俗,传笑四方,非细事也。
夫佛本夷狄之人,与中国言语不通,衣服殊制;口不言先王之法言,身不服先王之法服;不知君臣之义,父子之情。假如其身至今尚在,奉其国命,来朝京师,陛下容而接之,不过宣政一见,礼宾一设,赐衣一袭,卫而出之于境,不令惑众也。况其身死已久,枯朽之骨,凶秽之馀,岂宜令入宫禁?
孔子曰:“敬鬼神而远之。”古之诸侯,行吊于其国,尚令巫祝先以桃茢祓除不祥,然后进吊。今无故取朽秽之物,亲临观之,巫祝不先,桃茹不用,群臣不言其非,御史不举其失,臣实耻之。乞以此骨付之有司,投诸水火,永绝根本,断天下之疑,绝后代之惑。使天下之人,知大圣人之所作为,出于寻常万万也。岂不盛哉!岂不快哉!佛如有灵,能作祸祟,凡有殃咎,宜加臣身,上天鉴临,臣不怨悔。无任感激恳悃之至,谨奉表以闻。臣某诚惶诚恐。
子鱼论战
楚人伐宋以救郑。宋公将战。大司马固谏曰:“天之弃商久矣,君将兴之,弗可赦也已。”弗听。
冬十一月已巳朔,宋公及楚人战于泓。宋人既成列,楚人未既济。司马曰:“彼众我寡,及其未既济也,请击之。”
公曰:“不可。”
既济而未成列,又以告。公曰:“未可。”
既陈而后击之,宋师败绩。公伤股,门官歼焉。
国人皆咎公。公曰:“君子不重伤,不禽二毛。古之为军也,不以阻隘也。寡人虽亡国之余,不鼓不成列。”
子鱼曰:“君未知战。勍敌之人,隘而不列,天赞我也。阻而鼓之,不亦可乎?犹有惧焉!且今之勍者,皆我敌也。虽及胡耇,获则取之,何有于二毛?明耻教战,求杀敌也。伤未及死,如何勿重?若爱重伤,则如勿伤;爱其二毛,则如服焉。三军以利用也,金鼓以声气也。利而用之,阻隘可也;声盛致志,鼓儳可也。”
论梁元帝读书
呜呼!岂徒元帝之不仁,而读书止以导淫哉?宋末胡元之世,名为儒者,与闻格物之正训,而不念格之也将以何为。数《五经》、《语》、《孟》文字之多少而总记之,辨章句合离呼应之形声而比拟之,饱食终日,以役役于无益之较订,而发为文章,侈筋脉排偶以为工,于身心何与耶?于伦物何与耶?于政教何与耶?自以为密而傲人之疏,自以为专而傲人之散,自以为勤而傲人之惰。若此者,非色取不疑之不仁。好行小慧之不知哉?其穷也,以教而锢人之子弟;其达也,以执而误人之国家;则亦与元帝之兵临城下而讲《老子》,黄潜善之虏骑渡江而参圆悟者奚别哉?抑与萧宝卷、陈叔宝之酣歌恒舞,白刃垂头而不觉者,又奚别哉?故程子斥谢上蔡之玩物丧志,有所玩者,未有不丧者也。梁元、隋炀、陈后主、宋徽宗皆读书者也,宋末胡元之小儒亦读书者也,其迷均也。
或曰:“读先圣先儒之书,非雕虫之比,固不失为君子也。”夫先圣先儒之书,岂浮屠氏之言,书写读诵而有功德者乎?读其书,察其迹,析其字句,遂自命为君子,无怪乎为良知之说者起而斥之也。乃为良知之说,迷于其所谓良知,以刻画而仿佛者,其害尤烈也。
夫读书将以何为哉?辨其大义,以立修己治人之体也;察其微言,以善精义入神之用也。乃善读者有得于心而正之以书者鲜矣,下此而如太子弘之读《春秋》而不忍卒读者鲜矣,下此而如穆姜之于《易》,能自反而知愧者鲜矣。不规其大,不研其精,不审其时,且有如汉儒之以《公羊》废大伦,王莽之以讥二名待匈奴,王安石以国服赋青苗者,经且为蠹。而史尤勿论已。读汉高之诛韩、彭而乱萌消,则杀亲贤者益其忮毒;读光武之易太子而国本定,则丧元良者启其偏私;读张良之辟谷以全身,则炉火彼家之术进;读丙吉之杀人而不问,则怠荒废事之陋成。无高明之量以持其大体,无斟酌之权以审于独知,则读书万卷,止以导迷,顾不如不学无术者之尚全其朴也。
孔子曰:“吾十有五而志于学。”志定而学乃益,未闻无志而以学为志者也。以学而游移其志,异端邪说,流俗之传闻,淫曼之小慧,大以蚀其心思,而小以荒其日月,元帝所为至死而不悟者也。恶得不归咎于万卷之涉猎乎?儒者之徒,而效其卑陋,可勿警哉?
书论
夫书者,玄妙之伎也,若非通人志士,学无及之。大抵书须存思,余览李斯等论笔势,及钟繇书,骨甚是不轻,恐子孙不记,故叙而论之。
夫书字贵平正安稳。先须用笔,有偃有仰,有攲有侧有斜,或小或大,或长或短。凡作一字,或类篆籀,或似鹄头,或如散隶,或八分;或如虫食木叶,或如水中蝌蚪;或如壮士佩剑,或似妇女纤丽。欲书先构筋力,然后装束,必注意详雅起发,绵密疏阔相间。每作一点,必须悬手作之,或作一波,抑而后曳。每作一字,须用数种意,或横画似八分,而发如篆籀,或竖牵如深林之乔木,而屈折如钢钩;或上尖如枯秆,或下细若针芒;或转侧之势似飞鸟空坠,或棱侧之形如流水激来。作一字,横竖相向;作一行,明媚相成。第一须存筋藏锋,灭迹隐端。用尖笔须落锋混成,无使毫露浮怯,举新笔爽爽若神,即不求于点画瑕玷也。为一字,数体俱入。若作一纸之书,须字字意别,勿使相同。若书虚纸,用强笔;若书强纸,用弱笔。强弱不等,则蹉跌不入。
凡书贵乎沉静,令意在笔前,字居新后,未作之始,结思成矣。仍下笔不用急,故须迟,何也?笔是将军,故须迟重。心欲急不宜迟,可也?心是箭锋,箭不欲迟,迟则中物不入。夫字有缓急,一字之中,何者有缓者?至如“乌”字,下手一点,点须急,横直即须迟,欲“乌”三脚急,斯乃取形势也。每书欲十迟五急,十曲五直,十藏五出,十起五伏,方可谓书。若直笔急牵裹,此暂视似书,久味无力。仍须用笔著墨,不过三分,不得深浸,毛弱无力。墨用松节同研,久久不动弥佳矣。
论积贮疏
管子曰:“仓廪实而知礼节。”民不足而可治者,自古及今,未之尝闻。古之人曰:“一夫不耕,或受之饥;一女不织,或受之寒。” 生之有时,而用之亡度,则物力必屈。古之治天下,至孅(xiān)至悉(xī)也,,故其畜积足恃。今背本而趋末,食者甚众,是天下之大残也;淫侈之俗,日日以长,是天下之大贼也。残贼公行,莫之或止;大命将泛,莫之振救。生之者甚少,而靡之者甚多,天下财产何得不蹶!
汉之为汉,几四十年矣,公私之积,犹可哀痛!失时不雨,民且狼顾;岁恶不入,请卖爵子,既闻耳矣。安有为天下阽危者若是而上不惊者?世之有饥穰,天之行也,禹、汤被之矣。即不幸有方二三千里之旱,国胡以相恤?卒然边境有急,数千百万之众,国胡以馈之?兵旱相乘,天下大屈,有勇力者聚徒而衡击;罢夫羸老易子而咬其骨。政治未毕通也,远方之能疑者,并举而争起矣。乃骇而图之,岂将有及乎?
夫积贮者,天下之大命也。苟粟多而财有余,何为而不成?以攻则取,以守则固,以战则胜。怀敌附远,何招而不至!今殴民而归之农,皆著于本;使天下各食其力,末技游食之民,转而缘南亩,则畜积足而人乐其所矣。可以为富安天下,而直为此廪廪也,窃为陛下惜之。
封建论
天地果无初乎?吾不得而知之也。生人果有初乎?吾不得而知之也。然则孰为近?曰:有初为近。孰明之?由封建而明之也。彼封建者,更古圣王尧、舜、禹、汤、文、武而莫能去之。盖非不欲去之也,势不可也。势之来,其生人之初乎?不初,无以有封建。封建,非圣人意也。
彼其初与万物皆生,草木榛榛,鹿豕狉狉,人不能搏噬,而且无毛羽,莫克自奉自卫。荀卿有言:“必将假物以为用者也。”夫假物者必争,争而不已,必就其能断曲直者而听命焉。其智而明者,所伏必众,告之以直而不改,必痛之而后畏,由是君长刑政生焉。故近者聚而为群,群之分,其争必大,大而后有兵有德。又有大者,众群之长又就而听命焉,以安其属。于是有诸侯之列,则其争又有大者焉。德又大者,诸侯之列又就而听命焉,以安其封。于是有方伯、连帅之类,则其争又有大者焉。德又大者,方伯、连帅之类又就而听命焉,以安其人,然后天下会于一。是故有里胥而后有县大夫,有县大夫而后有诸侯,有诸侯而后有方伯、连帅,有方伯、连帅而后有天子。自天子至于里胥,其德在人者死,必求其嗣而奉之。故封建非圣人意也,势也。
夫尧、舜、禹、汤之事远矣,及有周而甚详。周有天下,裂土田而瓜分之,设五等,邦群后。布履星罗,四周于天下,轮运而辐集;合为朝觐会同,离为守臣扞城。然而降于夷王,害礼伤尊,下堂而迎觐者。历于宣王,挟中兴复古之德,雄南征北伐之威,卒不能定鲁侯之嗣。陵夷迄于幽、厉,王室东徙,而自列为诸侯。厥后问鼎之轻重者有之,射王中肩者有之,伐凡伯、诛苌弘者有之,天下乖戾,无君君之心。余以为周之丧久矣,徒建空名于公侯之上耳。得非诸侯之盛强,末大不掉之咎欤?遂判为十二,合为七国,威分于陪臣之邦,国殄于后封之秦,则周之败端,其在乎此矣。
秦有天下,裂都会而为之郡邑,废侯卫而为之守宰,据天下之雄图,都六合之上游,摄制四海,运于掌握之内,此其所以为得也。不数载而天下大坏,其有由矣:亟役万人,暴其威刑,竭其货贿,负锄梃谪戍之徒,圜视而合从,大呼而成群,时则有叛人而无叛吏,人怨于下而吏畏于上,天下相合,杀守劫令而并起。咎在人怨,非郡邑之制失也。
汉有天下,矫秦之枉,徇周之制,剖海内而立宗子,封功臣。数年之间,奔命扶伤之不暇,困平城,病流矢,陵迟不救者三代。后乃谋臣献画,而离削自守矣。然而封建之始,郡国居半,时则有叛国而无叛郡,秦制之得亦以明矣。继汉而帝者,虽百代可知也。
唐兴,制州邑,立守宰,此其所以为宜也。然犹桀猾时起,虐害方域者,失不在于州而在于兵,时则有叛将而无叛州。州县之设,固不可革也。
或者曰:“封建者,必私其土,子其人,适其俗,修其理,施化易也。守宰者,苟其心,思迁其秩而已,何能理乎?”余又非之。
周之事迹,断可见矣:列侯骄盈,黩货事戎,大凡乱国多,理国寡,侯伯不得变其政,天子不得变其君,私土子人者,百不有一。失在于制,不在于政,周事然也。
秦之事迹,亦断可见矣:有理人之制,而不委郡邑,是矣。有理人之臣,而不使守宰,是矣。郡邑不得正其制,守宰不得行其理。酷刑苦役,而万人侧目。失在于政,不在于制,秦事然也。
汉兴,天子之政行于郡,不行于国,制其守宰,不制其侯王。侯王虽乱,不可变也,国人虽病,不可除也;及夫大逆不道,然后掩捕而迁之,勒兵而夷之耳。大逆未彰,奸利浚财,怙势作威,大刻于民者,无如之何,及夫郡邑,可谓理且安矣。何以言之?且汉知孟舒于田叔,得魏尚于冯唐,闻黄霸之明审,睹汲黯之简靖,拜之可也,复其位可也,卧而委之以辑一方可也。有罪得以黜,有能得以赏。朝拜而不道,夕斥之矣;夕受而不法,朝斥之矣。设使汉室尽城邑而侯王之,纵令其乱人,戚之而已。孟舒、魏尚之术莫得而施,黄霸、汲黯之化莫得而行;明谴而导之,拜受而退已违矣;下令而削之,缔交合从之谋周于同列,则相顾裂眦,勃然而起;幸而不起,则削其半,削其半,民犹瘁矣,曷若举而移之以全其人乎?汉事然也。
今国家尽制郡邑,连置守宰,其不可变也固矣。善制兵,谨择守,则理平矣。
或者又曰:“夏、商、周、汉封建而延,秦郡邑而促。”尤非所谓知理者也。
魏之承汉也,封爵犹建;晋之承魏也,因循不革;而二姓陵替,不闻延祚。今矫而变之,垂二百祀,大业弥固,何系于诸侯哉?
或者又以为:“殷、周,圣王也,而不革其制,固不当复议也。”是大不然。
夫殷、周之不革者,是不得已也。盖以诸侯归殷者三千焉,资以黜夏,汤不得而废;归周者八百焉,资以胜殷,武王不得而易。徇之以为安,仍之以为俗,汤、武之所不得已也。夫不得已,非公之大者也,私其力于己也,私其卫于子孙也。秦之所以革之者,其为制,公之大者也;其情,私也,私其一己之威也,私其尽臣畜于我也。然而公天下之端自秦始。
夫天下之道,理安斯得人者也。使贤者居上,不肖者居下,而后可以理安。今夫封建者,继世而理;继世而理者,上果贤乎,下果不肖乎?则生人之理乱未可知也。将欲利其社稷以一其人之视听,则又有世大夫世食禄邑,以尽其封略,圣贤生于其时,亦无以立于天下,封建者为之也。岂圣人之制使至于是乎?吾固曰:“非圣人之意也,势也。”
留侯论
古之所谓豪杰之士,必有过人之节。人情有所不能忍者,匹夫见辱,拔剑而起,挺身而斗,此不足为勇也。天下有大勇者,卒然临之而不惊,无故加之而不怒。此其所挟持者甚大,而其志甚远也。
夫子房受书于圯上之老人也,其事甚怪;然亦安知其非秦之世,有隐君子者出而试之。观其所以微见其意者,皆圣贤相与警戒之义;而世不察,以为鬼物,亦已过矣。且其意不在书。
当韩之亡,秦之方盛也,以刀锯鼎镬待天下之士。其平居无罪夷灭者,不可胜数。虽有贲、育,无所复施。夫持法太急者,其锋不可犯,而其势未可乘。子房不忍忿忿之心,以匹夫之力而逞于一击之间;当此之时,子房之不死者,其间不能容发,盖亦已危矣。
千金之子,不死于盗贼,何者?其身之可爱,而盗贼之不足以死也。子房以盖世之才,不为伊尹、太公之谋,而特出于荆轲、聂政之计,以侥幸于不死,此圯上老人所为深惜者也。是故倨傲鲜腆而深折之。彼其能有所忍也,然后可以就大事,故曰:“孺子可教也。”
楚庄王伐郑,郑伯肉袒牵羊以逆;庄王曰:“其君能下人,必能信用其民矣。”遂舍之。勾践之困于会稽,而归臣妾于吴者,三年而不倦。且夫有报人之志,而不能下人者,是匹夫之刚也。夫老人者,以为子房才有余,而忧其度量之不足,故深折其少年刚锐之气,使之忍小忿而就大谋。何则?非有生平之素,卒然相遇于草野之间,而命以仆妾之役,油然而不怪者,此固秦皇之所不能惊,而项籍之所不能怒也。
观夫高祖之所以胜,而项籍之所以败者,在能忍与不能忍之间而已矣。项籍唯不能忍,是以百战百胜而轻用其锋;高祖忍之,养其全锋而待其弊,此子房教之也。当淮阴破齐而欲自王,高祖发怒,见于词色。由此观之,犹有刚强不忍之气,非子房其谁全之?
太史公疑子房以为魁梧奇伟,而其状貌乃如妇人女子,不称其志气。呜呼!此其所以为子房欤!
朋党论
臣闻朋党之说,自古有之,惟幸人君辨其君子、小人而已。
大凡君子与君子以同道为朋,小人与小人以同利为朋,此自然之理也。然臣谓小人无朋,惟君子则有之,其故何哉?小人之所好者,禄利也;所贪者,财货也。当其同利之时,暂相党引以为朋者,伪也;及其见利而争先,或利尽而交疏,则反相贼害,虽其兄弟亲戚不能相保。故臣谓小人无朋,其暂为朋者,伪也。君子则不然,所守者道义,所行者忠信,所惜者名节。以之修身,则同道而相益;以之事国,则同心而共济,始终如一,此君子之朋也,故为人君者,但当退小人之伪朋,用君子之真朋,则天下治矣。
尧之时,小人共工、驩兜等四人为一朋,君子八元、八恺十六人为一朋。舜佐尧,退四凶小人之朋,而进元、恺君子之朋,尧之天下大治。及舜自为天子,而皋、夔、稷、契等二十二人并列于朝,更相称美,更相推让,凡二十二人为一朋,而舜皆用之,天下亦大治。
《书》曰:“纣有臣亿万,惟亿万心;周有臣三千,惟一心。”
纣之时,亿万人各异心,可谓不为朋矣。然纣以亡国。周武王之臣,三千人为一大朋,而周用以兴。后汉献帝时,尽取天下名士囚禁之,目为党人。及黄巾贼起,汉室大乱,后方悔悟,尽解党人而释之,然已无救矣。唐之晚年,渐起朋党之论,及昭宗时,尽杀朝之名士,或投之黄河,曰:“此辈清流,可投浊流。”而唐遂亡矣。
夫前世之主,能使人人异心不为朋,莫如纣;能禁绝善人为朋,莫如汉献帝;能诛戮清流之朋,莫如唐昭宗之世:然皆乱亡其国。更相称美,推让而不自疑,莫如舜之二十二臣,舜亦不疑而皆用之。然而后世不诮舜为二十二人朋党所欺,而称舜为聪明之圣者,以能辨君子与小人也。周武之世,举其国之臣三千人共为一朋,自古为朋之多且大莫如周,然周用此以兴者,善人虽多而不厌也。
嗟呼!夫兴亡治乱之迹,为人君者可以鉴矣!